107年:醫學二(1)
目前我國心理衛生工作主要的法源依據為何?
A心理衛生法
B公共心理衛生法
C精神衛生法
D社區精神醫療保健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工作的核心法律架構。考生需明確掌握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所制定的專門法規名稱,這是執行所有精神醫療業務、強制住院、社區復健及病人權益保障的法律基礎。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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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心理衛生法: 錯誤。台灣目前並沒有一部名為「心理衛生法」的法律。雖然學界與民間團體曾倡議將「精神衛生法」更名為「心理健康法」或「心理衛生法」,以擴大涵蓋範圍至全民心理健康促進(而不僅是治療精神疾病),但截至目前為止,正式法規名稱仍維持為《精神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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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共心理衛生法: 錯誤。此為杜撰的法規名稱,我國無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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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精神衛生法: 正確。我國心理衛生工作的最主要法源依據即為**《精神衛生法》(Mental Health Act)**。該法於民國79年(1990年)首次制定公布,旨在促進國民心理健康、預防及治療精神疾病、保障病人權益,並支持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所有的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病人權益保障及精神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皆源自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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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社區精神醫療保健法: 錯誤。此為杜撰的法規名稱。雖然「社區精神醫療」與「社區復健」是《精神衛生法》中的重要章節與政策方向,但並不存在一部獨立的「社區精神醫療保健法」。
答案解析
我國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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