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物治概論(1)
物理治療所若違反物理治療紀錄保存之規定,根據物理治療師法可進行下列何項裁罰?
A處新臺幣 1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10萬元以下罰鍰
C處1個月以上 1年以下停業處分
D廢止其開業執照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物理治療師法中關於「物理治療紀錄保存」的規定及其相對應的罰則。醫療法規對於病歷與治療紀錄的保存有嚴格規定,旨在保障病人權益與後續醫療的可追溯性。
選項分析
- (A) 處新臺幣 1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罰鍰:正確。 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第25條規定,物理治療所對於物理治療紀錄、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十年。若違反此規定,依同法第39條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B) 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10萬元以下罰鍰:錯誤。 此罰鍰額度通常適用於較嚴重的違規事項,例如《物理治療師法》第38條規定之「容留未具物理治療師或物理治療生資格人員擅自執行物理治療業務」或「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等情況。
- (C) 處1個月以上 1年以下停業處分:錯誤。 停業處分通常是針對「經處罰及限期令其改善仍未遵行者」(如連續違規),或是特定情節重大的違規(如第33條涉及致人於死或重傷、或第35條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且情節重大)。單純初次違反紀錄保存規定,主要以罰鍰為主。
- (D) 廢止其開業執照:錯誤。 廢止開業執照屬於最嚴重的行政處分,通常用於情節極其重大(如容留密醫且情節重大)、或經多次處罰與停業仍未改善的情況。
答案解析
根據 2026 年(及現行)台灣《物理治療師法》法規:
- 義務規範:第 25 條明定「物理治療所對於物理治療紀錄、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十年。」
- 罰則規範:第 39 條明定「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因此,物理治療所若違反紀錄保存規定,直接對應的裁罰為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故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核心知識點
- 保存年限:物理治療紀錄、醫師診斷及書面指示須至少保存 10年(與醫療法對於病歷保存年限相同)。
- 罰鍰金額:違反紀錄保存規定(第25條),罰鍰區間為 1萬 ~ 5萬 NTD。
- 比較記憶:
- 1萬~5萬:違反紀錄保存、廣告規定、未依規定製作紀錄、執業登記事項變更未申報等。
- 2萬~10萬:容留密醫(非專業人員執行業務)、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租借牌照等較重違規。
參考資料
- 物理治療師法 第25條 (物理治療紀錄之保存)
- 物理治療師法 第39條 (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物理治療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