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物治概論(1)
有關頸髓 C5-C7完全損傷病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日常生活完全依賴
B移位可自行完成
C可駕駛電動輪椅活動
D併有吞嚥障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頸髓損傷(Cervical Spinal Cord Injury, SCI)不同節段(C5-C7)的關鍵肌節(Key Muscles)及其對應的功能性預後(Functional Outcomes)。這是復健醫學與護理學中非常經典的考點,重點在於區分 C5、C6、C7 三個關鍵層級保留的肌肉功能與日常生活(ADL)、轉位(Transfer)及輪椅使用能力的差異。
- C5:保留三角肌(Deltoid)與肱二頭肌(Biceps)。主要功能為屈肘(Elbow flexion)。無伸腕、無伸肘。
- C6:保留橈側伸腕肌(Wrist extensors)。主要功能為伸腕(Wrist extension),可產生肌腱固定抓握(Tenodesis grasp)。
- C7:保留肱三頭肌(Triceps)。主要功能為伸肘(Elbow extension)。這對於獨立轉位至關重要。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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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日常生活完全依賴 (Incorrect)
- 分析:
- C5:雖然依賴度高,但並非「完全」依賴。病人可利用輔具(如萬用套帶 Universal cuff)自行進食(Setup需協助)。
- C6:可獨立進行進食、刷牙、洗臉及上半身穿衣。
- C7:日常生活(ADL)多數可達獨立(Independent)。
- 結論:C6 與 C7 病人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理能力,故「完全依賴」描述錯誤。
-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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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移位可自行完成 (Incorrect)
- 分析:
- C5:因無法伸肘(無肱三頭肌),無法支撐身體重量,轉位需要完全協助(Total Assist)或使用移位機。
- C6:部分病人可利用滑板(Sliding board)獨立轉位,但多數仍需協助。
- C7:因保留肱三頭肌(Triceps),可做伸肘撐起身體(Push-up),通常可獨立完成轉位。
- 結論:此選項對 C7 正確,但對 C5 錯誤,故不能作為 C5-C7 族群的正確敘述。
-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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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可駕駛電動輪椅活動 (Correct)
- 分析:
- C5:保留肱二頭肌與三角肌,雖手部無功能,但上臂控制良好,可以獨立操作電動輪椅(使用手控搖桿或特殊改裝搖桿)。這是 C5 病人主要的移動方式。
- C6/C7:功能更好,當然也可以駕駛電動輪椅。雖然 C7 病人通常以手推輪椅為主,但電動輪椅的操作能力是存在的且在長距離移動時可能使用。
- 結論:這是唯一對 C5、C6、C7 所有層級病人皆成立的敘述。C5 病人依賴電動輪椅,而 C6-C7 病人具備駕駛能力。
-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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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併有吞嚥障礙 (Incorrect)
- 分析:
- 吞嚥功能主要由腦神經(CN IX, X, XII)控制,這些神經核位於腦幹,而非頸髓 C5-C7 區域。
- 雖然頸髓損傷急性期(特別是接受前頸椎手術或有氣切者)可能併發暫時性吞嚥困難,但這屬於併發症(Complication)而非該神經節段受損的直接神經學表現(Primary neurological deficit)。
- 高位頸髓(C1-C4)較容易因呼吸衰竭或腦幹延伸影響而有吞嚥風險,但 C5-C7 本身並不直接導致神經性吞嚥障礙。
- 分析:
答案解析
本題最佳解答為 C。 因為 C5 損傷是能否使用手動輪椅的分水嶺。C5 病人因缺乏伸腕(C6)與伸肘(C7)功能,無法有效推動手動輪椅,必須依賴電動輪椅。而 C6 與 C7 病人雖可用手動輪椅,但其上肢功能亦足以操作電動輪椅。因此,「可駕駛電動輪椅活動」是 C5-C7 損傷病人的共同保留能力(尤其是針對 C5 病人的核心功能目標)。相比之下,選項 A、B 均高估了 C5 或低估了 C7 的能力,選項 D 則非主要神經學特徵。
核心知識點 (Study Guide)
考生應熟記 SCI 關鍵功能層級表(Functional Outcomes by Level),特別是 C5、C6、C7 的差異:
| 損傷層級 | 關鍵肌肉 (Key Muscle) | 關鍵動作 | 輪椅使用能力 | 轉位能力 (Transfer) | ADL 自理能力 |
|---|---|---|---|---|---|
| C5 | Biceps (肱二頭肌)<br>Deltoid (三角肌) | 屈肘 (Elbow Flexion) | 電動輪椅 (必備)<br>手動輪椅 (僅室內/短距/需改裝) | 需協助 (Total Assist)<br>需移位機 | 進食需輔具(Setup)<br>多數需協助 |
| C6 | Wrist Extensors (橈側伸腕肌) | 伸腕 (Wrist Extension)<br>(Tenodesis Grasp) | 手動輪椅 (室內獨立)<br>電動輪椅 (社區活動) | 部分可獨立 (需滑板)<br>多數需部分協助 | 進食/穿衣(上身)獨立<br>利用肌腱固定抓握 |
| C7 | Triceps (肱三頭肌) | 伸肘 (Elbow Extension) | 手動輪椅 (完全獨立) | 獨立 (Independent)<br>可做 Push-up | 多數 ADL 獨立 |
記憶口訣:
- C5:吃飯靠二頭肌(Biceps),移動靠電動(Power WC)。
- C6:手腕翹起來(Wrist ext),萬能手(Tenodesis),推輪椅(Manual WC)。
- C7:手肘伸直(Triceps),撐起來(Push-up),自己移位(Transfer)。
參考資料
- Consortium for Spinal Cord Medicine.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Outcomes Following Traumatic Spinal Cord Injury.
- Pedretti's Occupational Therapy, Chapter on Spinal Cord Injury (Functional outcomes table).
- NSW Agency for Clinical Innovation. Spinal Cord Injury Functional Goals. (nsw.gov.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