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骨科物治(2)
下列有關兒童截肢的敘述,何者正確?
A後天性截肢比例多於先天性截肢
B先天性上肢缺損的原因大多與遺傳有關
C義肢應在需要使用時才穿戴,以免影響骨骼發育
D肘下截肢的兒童在可以獨立坐穩時,就可以開始裝配義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兒童截肢與義肢裝配(Pediatric Amputation and Prosthetics),涵蓋流行病學、病因學、義肢裝配時機及穿戴原則。此題為 114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物理治療師(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78題,考選部最終公布答案為 「一律給分」(送分)。
選項分析
-
Option A: 後天性截肢比例多於先天性截肢
- 分析:此敘述通常被視為 錯誤,但在某些特定年齡層或地區可能會有爭議。
- 理由:根據大多數權威教科書(如 Campbell's Operative Orthopaedics 或 Tecklin's Pediatric Physical Therapy),兒童族群中 先天性肢體缺損(Congenital Limb Deficiency) 的比例通常高於後天性截肢(Acquired Amputation),比例約為 60%:40%(亦有文獻指 2:1)。後天性截肢主要發生在較大的兒童或青少年(創傷、腫瘤),但在整體兒童統計中,先天性仍佔多數。
- 送分爭議點:部分開發中國家或特定創傷統計可能顯示後天性較高,數據雖有不一致,但主流醫學考試仍以「先天性 > 後天性」為標準觀念。
-
Option B: 先天性上肢缺損的原因大多與遺傳有關
- 分析:此敘述 錯誤。
- 理由:先天性上肢缺損的病因大多是 不明原因(Unknown/Sporadic) 或與 血管破壞(Vascular disruption) 有關(例如羊膜帶症候群 Amniotic Band Syndrome)。雖然有部分缺損與遺傳症候群有關(如 TAR syndrome, Holt-Oram syndrome),但純粹由遺傳導致的比例並非「大多」(僅佔約 30% 或更少)。大部分案例為偶發性。
-
Option C: 義肢應在需要使用時才穿戴,以免影響骨骼發育
- 分析:此敘述 錯誤。
- 理由:兒童義肢的穿戴原則是 儘早且長時間穿戴。根據 CAPP(Child Amputee Prosthetics Program)指引,建議嬰幼兒在清醒時間(awake hours)應盡量全天穿戴,以利將義肢整合至身體心像(Body Image)中,促進動作發展並減少日後被排斥的機率。穿戴義肢並不會負面影響骨骼發育,反而是殘肢末端的骨骼過度生長(Bony overgrowth)才是截肢本身的常見併發症。
-
Option D: 肘下截肢的兒童在可以獨立坐穩時,就可以開始裝配義肢
- 分析:此選項是過去傳統教科書的標準答案,但依據最新觀念被視為 不夠精確或過晚,這極可能是導致本題送分的主因。
- 理由:
- 傳統觀點:認為當嬰兒發展出「獨立坐穩」(independent sitting,約 6-7 個月大)時,軀幹穩定度足夠,且開始有雙手操作物品的需求,是裝配被動式義肢(passive prosthesis)的時機。
- 現代/新觀點:為了更早建立身體心像及雙手協調,現代復健醫學建議裝配時機應更早,約在 3-4 個月大(甚至更早),即當嬰兒能夠在俯臥時用上肢撐起身體(Prone prop / Head control)時即可開始。若等到 6-7 個月大才裝配,可能會錯過早期的雙手整合發展期。
- 因此,選項敘述「坐穩時就可以開始」雖不完全錯誤,但暗示了「坐穩是起始條件」,與推崇更早介入的現代指引有所出入。
答案解析
本題原定答案可能傾向 (D),因為這曾是經典的國考題標準敘述。然而,由於:
- 選項 (D) 的時機爭議:現代兒童物理治療指引傾向於比「坐穩」更早(約3-5個月,俯臥撐起時)就進行裝配,以免錯過神經發展的黃金期。
- 選項 (A) 的數據變異:雖主流為先天性居多,但流行病學數據可能因參考文獻不同而有異議。
- 缺乏完全正確選項:在現代標準下,四個選項均有瑕疵。
因此,考選部最終決定 一律給分(送分)。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掌握關於 兒童截肢(Pediatric Amputation) 的正確現代觀念:
- 流行病學:先天性 (60%) > 後天性 (40%)。
- 病因:先天性缺損大多為 偶發性/不明原因(Sporadic/Unknown),僅少數為遺傳(Genetic)。
- 上肢義肢裝配時機 (Upper Limb):
- 被動式/美觀手 (Passive/Cosmetic):建議 3-6 個月大(當嬰兒能俯臥撐體 Prone prop 或出現雙手抱物動作時)即可裝配,以利雙手協調與身體心像建立。
- 主動式/功能手 (Active/Body-powered):通常在 18-24 個月大(或是約 2 歲,認知與肌力足夠遵從指令時)。
- 肌電手 (Myoelectric):技術進步下,有些早在 12-18 個月大開始嘗試,但標準常建議在學齡前。
- 下肢義肢裝配時機 (Lower Limb):通常在 8-10 個月大(當嬰兒開始嘗試扶站 Pull-to-stand 或巡行 Cruising 時)。
- 穿戴原則:建議在清醒時間 全天穿戴,避免習得性廢用(Learned non-use)。
參考資料
- Tecklin's Pediatric Physical Therapy: Management of children with limb deficiencies.
- Campbell's Operative Orthopaedics: General principles of pediatric amputation.
- 考選部 114年第二次專技高考物理治療師考試試題 (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78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