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物治概論(2)
病人不受任何不當影響而做出醫療選擇的決定,是屬於那一種醫病關係的要素?
A同意
B自願
C告知
D決定能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本題測驗考生對於「知情同意」五大核心要素的定義與區辨能力。知情同意並非單純簽署同意書的形式,而是一個包含資訊交流、理解與自願決定的過程。依據醫學倫理與台灣法律規範(如《醫療法》、《病人自主權利法》及人體試驗相關規範),知情同意包含以下要素:
- 告知 (Disclosure/Information)
- 理解 (Understanding)
- 決定能力 (Capacity/Competence)
- 自願性 (Voluntariness)
- 同意 (Consent/Decision)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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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同意 (Consent):
- 這是知情同意過程的最終結果,指病人經授權同意接受某項醫療處置或參與研究。雖然「同意」是目標,但題目描述的是「不受不當影響」的條件,而非同意的動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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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自願 (Voluntariness):(正確答案)
- 定義:指病人的決定是出於自由意志,未受到強迫 (Coercion)、操控 (Manipulation) 或不當影響 (Undue influence)。
- 解析:題目中明確敘述「不受任何不當影響而做出...決定」,這正是醫學倫理中對「自願性」的標準定義。如果病人是在家屬壓力、經濟誘因或醫護人員權威脅迫下簽字,即便有「同意」的形式,也因缺乏「自願性」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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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告知 (Inform/Disclosure):
- 指醫療人員有義務提供充分且可理解的資訊,包括病情、治療選項、風險、效益及替代方案等。此要素的主體動作在於醫師的說明,而非病人不受影響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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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決定能力 (Decisional Capacity):
- 指病人具備法律與心理上的能力來理解醫療資訊、評估後果並做出理性選擇。這關乎病人的認知狀態(如是否意識清楚、未受精神疾病影響),而非是否受到外力干擾。
答案解析
知情同意的倫理基礎在於尊重病人自主權 (Autonomy)。為了確保自主權的落實,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其中,「自願性 (Voluntariness)」的核心要求就是決策過程必須免於外在控制與不當干擾。 題目敘述「病人不受任何不當影響」,直接對應了自願性的定義。因此,選項 (B) 是唯一符合敘述的要素。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熟記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的五大構成要素及其定義:
- 告知 (Disclosure):醫師提供充分資訊(風險、效益、替代方案)。
- 理解 (Understanding):病人能領悟資訊內容及其對自身的意義。
- 決定能力 (Capacity):病人具備思考、評估與表達選擇的心理/法律能力。
- 自願性 (Voluntariness):不受脅迫、利誘或不當影響 (Undue influence)。
- 同意 (Consent):病人給予明確的授權。
參考資料
- MOE Research Ethics - 研究中之知情同意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 Castor - Understanding the Nuances of Informed Consent in Clinical Trials (定義 Voluntariness 為 free from coercion and undue influence).
- AMA Journal of Ethics - Questioning the Voluntary Nature of Informed Cons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