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神經物治(1)
有關完全損傷的脊髓損傷患者之物理治療訓練目標,下列何者錯誤?
AT9:可搭配膝踝足輔具與枴杖,以有功能性短距離行走為目標
BL5:可搭配短腿支架和枴杖,以社區長距離行走為目標
CC5:有人協助下完成同水平面轉位
DC6:可獨立完成不同水平面轉位為主要目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完全性脊髓損傷 (Complete SCI) 患者在不同神經層級下,預期可達到的功能性預後 (Functional Outcomes) 與物理治療目標。重點在於區分不同層級保留的關鍵肌肉功能,以及這些肌肉功能如何影響轉位 (Transfer) 與行走 (Ambulation) 的能力。
選項分析
- (A) T9:可搭配膝踝足輔具與枴杖,以有功能性短距離行走為目標 → (此選項在此題視為正確)
- 分析:T9 層級保留了上背部肌肉與部分上腹肌 (T5-T9),但缺乏下腹肌 (T10-T12) 與下肢肌肉。患者軀幹控制能力較佳,但骨盆控制仍差。
- 輔具需求:需使用 KAFO (膝踝足輔具) 或 RGO (往復式步態矯具) 搭配助行器或枴杖。
- 行走目標:大多數標準教科書 (如 O'Sullivan) 將 T1-T11 歸類為治療性行走 (Therapeutic Ambulation),即主要為了生理效益(如骨質密度、心肺功能)而非功能性移動。然而,部分文獻或考題標準可能將「使用輔具在室內/短距離行走」視為廣義的「功能性短距離行走」或「居家行走 (Household Ambulation)」。
- 考點判斷: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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