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物治概論(1)
關於醫學研究者倫理的敘述,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為顯示研究的準確性,可揭露受試者姓名
B研究主持人不須告知受試者研究程序
C當研究成果牽涉個人商業利益,應積極參與研究
D研究工作上的合作者應享有作者權、版權、專利等權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 醫學研究倫理 (Medical Research Ethics) 的核心原則,主要涵蓋 赫爾辛基宣言 (Declaration of Helsinki)、受試者保護 (Subject Protection)、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利益衝突 (Conflict of Interest) 以及 學術發表的作者權與智慧財產權。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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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為顯示研究的準確性,可揭露受試者姓名 (錯誤)
- 隱私與保密 (Privacy and Confidentiality) 是研究倫理的絕對原則。根據《赫爾辛基宣言》及台灣《人體研究法》,研究人員有義務保護受試者的隱私。
- 在發表研究成果或數據時,必須將受試者資料 去連結 (de-identification) 或匿名化。絕不可為了顯示「準確性」而公開受試者姓名,這違反了倫理規範及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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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研究主持人不須告知受試者研究程序 (錯誤)
- 知情同意 (Informed Consent) 是人體研究的基石。研究主持人(或其授權人員)必須在研究開始前,向受試者清楚說明研究目的、程序、風險、預期利益等資訊。
- 受試者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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