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物治技術(1)

下列何種臨床疾病最不適合使用功能性電刺激?

A脊髓損傷
B多發性硬化症
C基蘭-巴瑞氏症候群
D腦性麻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在於功能性電刺激(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 FES)的生理機制上運動神經元(UMN)vs. 下運動神經元(LMN)病變的區別。

FES 的運作原理是透過電極刺激完整的周邊神經(Lower Motor Neuron, LMN),誘發神經動作電位傳遞至肌肉,進而產生肌肉收縮。因此,FES 的先決條件是周邊神經路徑必須是完整的。它主要適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損傷(上運動神經元病變)」導致的癱瘓或無力,因為這些患者的周邊神經與肌肉本身的功能是正常的,只是缺乏大腦或脊髓的控制訊號。

選項分析

  • A. 脊髓損傷 (Spinal Cord Injury, SCI)

    • 適合。脊髓損傷通常屬於上運動神經元(UMN)病變(除非是圓錐或馬尾損傷)。在受傷節段以下的脊髓反射弧和周邊神經通常是完整的。FES 廣泛應用於 SCI 患者,例如用於矯正垂足(Drop foot)、輔助行走、手部抓握功能訓練,以及 FES 腳踏車訓練等。
  • B. 多發性硬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 MS)

    • 適合。MS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去髓鞘疾病,屬於上運動神經元病變。患者的周邊神經通常是完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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