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神經物治(2)

關於低功能期(瑞秋洛斯阿米哥斯認知功能程度量表第一~三級)的腦傷患者,下列治療何者最不恰當?

A可提供適當的擺位,避免褥瘡等次發性問題
B應將病患安排在安靜的環境中,與其講話時維持平穩不變的音調
C可儘早協助病患坐立於病床或輪椅以促進其軀幹控制
D應給予關節活動度維持組織延展性並避免關節攣縮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對 瑞秋洛斯阿米哥斯認知功能程度量表 (Rancho Los Amigos Levels of Cognitive Functioning Scale, RLAS)第一至三級 (Levels I-III) 腦傷患者的臨床處置原則。 這三個階段分別為:

  • Level I (No Response):無反應期(昏迷)。
  • Level II (Generalized Response):全身性反應期(植物人狀態/半昏迷),對刺激有不一致、非目的性的反應。
  • Level III (Localized Response):局部反應期(最低意識狀態),對特定刺激有特定反應,但仍不穩定。

此階段的治療核心目標為:增加病患的警醒度 (Arousal) 與反應性 (Responsiveness)(即感覺刺激治療,Coma Stimulation),同時預防長期臥床的次發性併發症(如褥瘡、關節攣縮)。

選項分析

  • A. 可提供適當的擺位,避免褥瘡等次發性問題(恰當)
    • 此階段患者多長期臥床且缺乏自主動作能力。每2小時翻身與正確的擺位 (Positioning) 是預防壓瘡 (Pressure sores)、深靜脈栓塞及吸入性肺炎等次發性併發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