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骨科物治(2)
關於外側腳踝扭傷韌帶重建術後物理治療,下列何者最不恰當?
A石膏固定通常需要3~6週
B石膏固定期間,仍可給予等長肌力訓練
C石膏固定期間,下肢不可有任何的承重
D石膏拆下後,初期訓練重點在提升關節角度和肌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外側腳踝韌帶重建術(Lateral Ankle Ligament Reconstruction,常見術式如 Modified Broström-Gould procedure)的術後復健原則。
此類手術主要用於治療慢性踝關節不穩定。術後復健強調在保護修復韌帶(避免過度內翻)的前提下,進行漸進式的承重與活動。現代復健觀念已從傳統的長期完全制動,轉向**早期受保護下的承重(Early Protected Weight-bearing)**與功能性訓練,以減少併發症並加速恢復。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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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石膏固定通常需要3~6週:(恰當)
- 術後通常會經歷一段保護期(Protection Phase)。雖然現代加速復健(Accelerated Rehab)可能縮短制動時間,但傳統或標準的指引通常仍建議術後需使用石膏或保護靴(Walking Boot)固定約 2~6 週(常見為 4-6 週)。前 1-2 週可能為石膏夾板,之後轉為可穿脫的護具或行走石膏。因此「3~6週」的固定時間在臨床上是合理的範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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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石膏固定期間,仍可給予等長肌力訓練:(恰當)
- 在固定期間,為了預防肌肉萎縮(Muscle Atrophy)並維持神經肌肉控制,**等長收縮運動(Is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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