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2)
臺灣物理治療發展約可分四期,分別為啟動期、奠基期、建構期、穩定期,物理治療師法完成立法並公布實施是在下列那一期?
A啟動期(1950~1966)
B奠基期(1967~1981)
C建構期(1982~1998)
D穩定期(1999至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臺灣物理治療專業發展史的分期與重要里程碑。考生需熟悉臺灣物理治療發展的四個主要時期(啟動期、奠基期、建構期、穩定期)及其對應的時間區段與關鍵事件,特別是《物理治療師法》立法的年份。
選項分析
-
A. 啟動期(1950~1966):錯誤
- 特徵:此時期以小兒麻痺(Polio)大流行為背景,物理治療服務的需求應運而生。
- 關鍵事件:
- 1950年代:小兒麻痺流行,美籍與外籍物理治療師(如世界衛生組織 WHO 顧問)來臺協助並訓練護理人員。
- 此時期主要依賴國外援助與短期訓練,尚未建立正式學制與法規。
-
B. 奠基期(1967~1981):錯誤
- 特徵:臺灣物理治療正規教育的開始,專業團體雛形建立。
- 關鍵事件:
- 1967年:國立臺灣大學醫事技術學系成立物理治療組,為臺灣首個大學層級的物理治療教育課程(亞洲第一)。
- 1975年: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成立。
- 此時期重點在於教育紮根與學術推廣,但尚未有國家級的專業證照法規。
-
*C. 建構期(1982~1998):正確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