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2)
有關新興食品的安全與評估問題,下列何者錯誤?
A目前主要的基因改造食品是用於動物性食品的商業生產
B健康食品泛指能幫助人們增進健康或減少疾病危害風險的食品
C基因改造食品須執行致過敏性評估
D健康食品作用的宣稱必須與藥品的醫療效能有所區隔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新興食品(特別是基因改造食品與健康食品)的安全性評估、定義及相關法規。這屬於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領域的基礎知識,重點在於區分基因改造食品的現況(植物性為主)、健康食品的法定定義、以及安全性評估的必要項目(如致過敏性)。
選項分析
-
A. 目前主要的基因改造食品是用於動物性食品的商業生產 (錯誤)
- 分析:目前全球商業化生產且大規模上市的基因改造食品(GMOs),絕大多數是植物性農作物,也就是俗稱的「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四大基改作物)。
- 理由:雖然已有基因改造動物(如基改鮭魚)獲得部分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核准上市,但其市占率極低,並非「主要」的商業生產模式。大部分的基改作物確實常被用作「飼料」(餵養動物),但該選項敘述指「主要的基改食品是用於動物性食品的商業生產」(意指製造基改動物性食品),這與現況不符。現況是「植物性」基改食品為大宗。
-
B. 健康食品泛指能幫助人們增進健康或減少疾病危害風險的食品 (正確)
- 分析:根據台灣《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之定義,「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
- 理由:法規中對「保健功效」的定義即為:「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