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技術(2)

臨床上常使用功能性電刺激來引起肌肉收縮進而改善肢體功能,有關執行一個有效之功能性電刺激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使用電刺激之強度以不產生疼痛為原則 ②執行所需活動時,必須產生足夠力量收縮 ③可以被控制以及重複性 ④上運動神經元與神經肌肉交接處必須完整

A僅①②③
B僅②③④
C僅①②④
D①②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 功能性電刺激 (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 FES) 的臨床應用原則、生理機制及其適用對象的理解。特別是 FES 與神經系統損傷部位(上運動神經元 vs 下運動神經元)的對應關係。

選項分析

  • ① 使用電刺激之強度以不產生疼痛為原則正確

    • 在執行 FES 時,目標是誘發足夠的肌肉收縮以完成功能性動作(如垂足病人的腳背屈),同時避免引起疼痛。疼痛會導致患者不適、降低依從性,甚至引發反射性抑制或過度痙攣,反而阻礙功能。因此,臨床調整強度的原則是在「能達到功能性收縮的前提下,病人可耐受且不產生疼痛」。
  • ② 執行所需活動時,必須產生足夠力量收縮正確

    • FES 的核心目的是「功能性」活動(如抓握、行走)。如果電刺激誘發的肌力不足以對抗地心引力或肢體重量(例如無法將腳尖拉起),則無法達成改善肢體功能的目的。
  • ③ 可以被控制以及重複性正確

    • FES 系統通常設有控制機制(如足底開關 heel switch 或傾斜感應器),以便在步態週期的正確時間點給予刺激。此外,為了達到動作學習 (Motor Learning) 與神經塑性 (Neuroplasticity) 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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