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心兒物治(1)

根據2020年修正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對於特殊教育國小學童,專業服務團隊擬定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lan),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新生應於開學前1個月內訂定
B舊生應於開學後3個月內訂定
C舊生每學期至少檢討1次
D轉學生每個月至少檢討1次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lan, IEP) 的訂定時程與檢討頻率之法律規定。物理治療師在學校系統(學校物理治療)服務時,必須遵循此法規時程參與團隊會議、擬定與檢討治療目標。

選項分析

根據 2020年修正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 規定:「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舊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 (A) 新生應於開學前1個月內訂定錯誤。 法規明確規定新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而非開學前。這是為了讓團隊有時間實際評估新入學學生的當前能力與需求。

  • (B) 舊生應於開學後3個月內訂定錯誤。 法規規定在學學生(舊生)應於「開學前」訂定。舊生已有前一學期的資料與轉銜建議,因此需在學期開始前備妥計畫,以便開學即實施。

  • (C) 舊生每學期至少檢討1次正確。 法規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這適用於所有學生(包含舊生),以確保計畫符合學生當前的學習進展。

  • **(D) 轉學生每個月至少檢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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