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物治概論(1)

有關利用「去識別化(de-link)」取得醫療資訊進行研究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去識別化」是指利用隱藏部分資訊,使得使用者無從辨識特定個人的程序
B「去識別化」可以避免資訊倫理的資產性(property)議題
C「去識別化」後之醫療資訊仍屬於個資法上之個人資料
D「去識別化」之醫療資訊若能妥善處理,可有利於社會大眾使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的核心概念涉及醫療資訊倫理(Medical Information Ethics)以及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PDPA)對於「個人資料」與「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De-linking)」的法律定義與界定。考生需理解當醫療資料經過適當的去識別化處理後,其法律屬性會發生改變,以及此過程如何解決資訊倫理中的隱私與所有權議題。

選項分析

  • A. 「去識別化」是指利用隱藏部分資訊,使得使用者無從辨識特定個人的程序

    • 分析正確
    • 理由:這是「去識別化」的標準定義。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範精神,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或去連結(De-linking)是指透過編碼、匿名化、隱藏部分資料(如遮蔽姓名、身分證字號等)或其他技術,使資料呈現方式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該特定個人。
  • B. 「去識別化」可以避免資訊倫理的資產性(property)議題

    • 分析正確(在本題脈絡下視為正確敘述)。
    • 理由
      • 資訊倫理學者 Mason 提出的 PAPA 模式 包含:隱私權(P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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