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物治概論(2)
若以國際身心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ICF )來看,對於物理治療師的評估與介入順序,由上而下取(top down approach )方式,下列何項是優先考量?
A疾病診斷
B活動與參與限制
C身體構造與功能
D環境與個人因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 ICF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架構下的臨床決策模式,特別是 「由上而下(Top-down approach)」 與「由下而上(Bottom-up approach)」評估介入模式的區別。
在現代復健醫學與物理治療(特別是兒童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領域)中,ICF 架構強調以「人」為中心。
- Top-down approach(由上而下):評估與介入的起點是**「個人的生活需求與社會角色」**。治療師首先關注個案在生活中想要參與什麼(Participation)、執行什麼任務(Activity)遇到了困難,確認了這些限制後,再往下追溯原因,分析是哪些身體構造與功能(Body Structure & Function)或環境因素導致了這些限制。
- Bottom-up approach(由下而上):是傳統的醫療模式。治療師首先關注**「身體層面的缺損」**(如肌力不足、關節受限、張力異常),假設修復了這些身體構造與功能的問題後,個案的活動與參與能力就會自然改善。
選項分析
- A. 疾病診斷 (Health Condition):
- 在 ICF 架構中,疾病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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