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物治概論(2)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因此即使患者可能有跌倒的危險,也不應該將其約束在床上。這是基於何種倫理主張?
A實用論
B義務論
C目的論
D決疑論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觀念在於區辨醫療倫理中的兩大主流理論:義務論 (Deontology) 與 目的論 (Teleology)。題目情境展示了「遵循道德規則」與「預期後果」之間的衝突,並明確選擇了遵循規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使後果可能有害(跌倒風險)。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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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實用論 (Pragmatism):
- 實用論強調「實效性」,認為真理或道德價值取決於其在實際應用中的效果。在醫療情境下,實用論者會綜合考量情境、可行性與結果,不會死守絕對規則。若基於實用論,可能會為了「防止跌倒」這實際效益而傾向約束,與題幹敘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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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義務論 (Deontology):(正確答案)
- 定義:又稱道義論。主張道德行為的對錯取決於行為本身的性質是否符合某種「義務」或「規則」,而非行為帶來的後果。
- 連結:康德 (Immanuel Kant) 是義務論的代表人物,其「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 強調道德規則的普世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黃金律)即使源於儒家,在倫理學分類上常被視為一種絕對的道德命令或義務。
- 題幹解析:題目強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規則/義務),並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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