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物治概論(2)
依據醫療法的規範,下列何項錯誤?
A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B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 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C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 限,負刑事責任
D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負所有損害賠償責任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醫療法》第82條**關於醫療業務責任(民事與刑事)的法律規範認知。該法條於2018年(民國107年)進行重大修正,旨在明確化醫事人員的過失責任認定標準,引入「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概念,並區分醫事人員與醫療機構的責任範圍,以避免防禦性醫療並合理化醫療刑責。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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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 正確。
- 根據《醫療法》第82條第1項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這是醫療行為的一般注意義務原則,醫事人員必須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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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 正確。
- 根據《醫療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醫事人員的民事賠償責任不僅要有「故意」或「過失」,其過失的認定門檻被限縮。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1) 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 且 (2) 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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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 正確。
- 根據《醫療法》第82條第3項規定,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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