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心兒物治(1)
下列有關癌因性疲倦的敘述,何者正確?
A定義為疼痛指數( VAS ) 5 分以上的持續性疲勞
B發作時應臥床不可運動,避免惡化
C是指與活動量不成正比的生理、心理和認知疲勞
D癌症治療結束後就可消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癌因性疲憊症 (Cancer-Related Fatigue, CRF) 的定義、臨床特徵與處置原則。這是癌症患者最常見且困擾的副作用之一,物理治療師需掌握其核心定義以便進行正確的評估與運動介入。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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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定義為疼痛指數( VAS ) 5 分以上的持續性疲勞
- 錯誤。癌因性疲憊的評估通常使用 0-10 分的疲憊量表 (Numeric Rating Scale, NRS),而非疼痛指數 (Visual Analog Scale for Pain)。
- 雖然兩者都可能使用 0-10 分,但評估標的完全不同。此外,NCCN 指引中將疲憊分數分為:輕度 (1-3分)、中度 (4-6分)、重度 (7-10分),並非單純以 "5分以上" 作為定義依據,且定義重點在於「非預期性」與「無法透過休息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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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發作時應臥床不可運動,避免惡化
- 錯誤。這是舊有的錯誤觀念。目前的實證醫學與臨床指引 (如 NCCN, ACSM) 皆強烈建議,除非有特定禁忌症 (如發燒、嚴重貧血、血小板過低等),否則規律運動 (Aerobic and Resistance Exercise) 是改善癌因性疲憊最有效的非藥物治療方法。
- 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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