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物治概論(1)

關於病人權利之知悉權,病人通常希望知道之訊息,不包括下列何者?

A醫藥收費標準之明細
B自己疾病的治療方法
C院內感染控制的方式
D藥劑之療效及副作用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物理治療師對於醫療法病人權利宣言中「知悉權(Right to Know)」範圍的理解。知悉權的核心精神在於尊重病人的自主權(Autonomy),確保病人能獲得與「自身醫療決策」及「消費權益」相關的資訊。

選項分析:

  • A. 醫藥收費標準之明細屬於知悉權範圍
    • 病人作為醫療服務的消費者,對於醫療費用有絕對的知情權。醫療機構有義務公開收費標準,並在病人要求時提供詳細的帳單明細。這屬於病人權利中的「資訊透明」與「消費權益」部分。
  • B. 自己疾病的治療方法屬於知悉權範圍
    • 依據《醫療法》第 81 條,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這是取得「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基礎。
  • C. 院內感染控制的方式通常不包括在病人個別知悉權範圍內
    • 雖然病人有權享有「安全的醫療環境」(安全權),且醫院會教導病人配合簡單的感控措施(如戴口罩、洗手),但醫院內部的具體感染控制技術與行政管理方式(例如:手術室負壓空調的工程細節、器械消毒的化學濃度、廢棄物處理流程等)屬於醫院行政管理與專業品質管制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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