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神經物治(2)
有關脊髓損傷後痙攣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痙攣發生在脊髓休克時期,隨著脊髓休克消失,痙攣會逐漸減退
B完全性脊髓損傷比不完全性脊髓損傷更容易產生肌痙攣現象
C痙攣影響患者生活功能,應儘快以藥物或手術治療降低痙攣,以利功能恢復
D肌肉張力可提高股四頭肌功能,可協助病人站立或走路的訓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脊髓損傷(Spinal Cord Injury, SCI)後痙攣(Spasticity)的病理生理機制、臨床表現及其對功能的影響。物理治療師必須了解痙攣的發展時程(與脊髓休克的關係)、不同損傷程度的痙攣盛行率差異、以及痙攣在臨床功能訓練中的「雙面刃」特性(即好處與壞處)。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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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痙攣發生在脊髓休克時期,隨著脊髓休克消失,痙攣會逐漸減退
- 錯誤。
- 解析:**脊髓休克(Spinal Shock)是指脊髓損傷後立即發生的暫時性生理狀態,其特徵是損傷節段以下的反射消失、肌肉弛緩無力(Flaccidity)**且無張力。脊髓休克通常持續數天至數週(甚至數月)。痙攣(Spasticity)是隨著脊髓休克消退後,因脊髓反射路徑重組與超敏感化(Hyperexcitability)才逐漸出現的。因此,時程上是先弛緩(休克期),休克結束後痙攣才逐漸增強,而非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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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完全性脊髓損傷比不完全性脊髓損傷更容易產生肌痙攣現象
- 錯誤。
- 解析:根據多項流行病學研究與臨床統計(如 Journal of Neurophysiology 等期刊文獻),**不完全性脊髓損傷(Incomplete 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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