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2)

一位物理治療師在幫同事代班治療患者的過程中,發現該患者明明已經痊癒,但同事為了保持業績一直讓患者持續接受治療,該同事的做法違反了那一項專業行為準則?

A物理治療師應遵守有關物理治療執業之法律及相關規定
B物理治療師應充分瞭解其專業的目的、責任及執業範圍
C物理治療師應誠實取得合理之執業報償
D物理治療師應維持和提升物理治療的專業能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物理治療師專業倫理準則」(Code of Ethics for Physical Therapists)中的具體條文應用。特別著重於物理治療師對於專業責任治療必要性**的判斷。

選項分析

  • A. 物理治療師應遵守有關物理治療執業之法律及相關規定
    • 這是「倫理準則三」的內容。雖然為了業績而進行不必要的治療可能涉及詐領健保費用等法律問題,但本題情境主要描述的是「醫療行為的適切性」與「專業判斷」,而非直接詢問法律違規。若考題未提及違反具體法律條文(如健保法),通常優先選擇更貼切的倫理細則。
  • B. 物理治療師應充分瞭解其專業的目的、責任及執業範圍
    • 正確答案。這是「倫理準則四」的內容。
    • 根據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制定的倫理準則說明,準則四的細項明確規範:「物理治療師不應提供非必要之治療」以及「物理治療師應依個案情況,適時終止治療或提供轉介服務」。
    • 題幹中「患者明明已經痊癒」卻「持續接受治療」,直接違反了上述關於治療必要性與適時終止治療的專業責任。物理治療的目的是促進健康與恢復功能,當目的達成(痊癒)卻不終止,即背離了專業目的與責任。
  • C. 物理治療師應誠實取得合理之執業報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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