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2)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何時公布施行?

A民國 104年 6月 3日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
B民國 104年 6月 3日公布,公布後 2 年施行
C民國 105年 6月 3日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
D民國 105年 6月 3日公布,公布後 2 年施行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長期照顧體系發展的法源依據與重要時間點。《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服法) 是台灣長照發展的根本大法,其立法通過與正式施行標誌著台灣長照體系邁入法制化與正規化的新里程碑。了解此法的時程對於物理治療師在長照領域執業至關重要,因為它涉及了人員認證、機構設立標準及服務給付的法源起始。

選項分析

  • A. 民國 104年 6月 3日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
    • 錯誤。雖然公布日期正確,但並非「公布日施行」。由於長照服務法涉及大量子法(如機構設立標準、人員認證辦法等)的制定與資源整備,立法時特別預留了緩衝期。
  • B. 民國 104年 6月 3日公布,公布後 2 年施行
    • 正確
    • 公布日:中華民國104年(2015年)6月3日,由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66條。
    • 施行日:根據該法第66條規定(104年版本),「本法自公布後二年施行」。因此,正式施行日期為106年(2017年)6月3日
    • 這兩年的緩衝期是為了讓主管機關完成相關子法的訂定(如長照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以及整合現有長照資源。
  • C. 民國 105年 6月 3日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
    • 錯誤。年份錯誤,且施行規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