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2)
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物理治療所對於物理治療紀錄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幾年?
A5年
B7年
C10年
D永久保存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物理治療師法》中對於物理治療紀錄保存年限的法律規定。這是物理治療師行政管理與法規中的基礎知識,也是為了保障病患權益與釐清醫療責任的重要規範。
選項分析
- A. 5年:
- 錯誤。目前主要醫療法規中較少出現「5年」的保存年限規定。
- B. 7年:
- 錯誤。這是《醫療法》第70條對於一般醫療機構「病歷」的最低保存年限規定。許多考生容易將《醫療法》的7年與《物理治療師法》的規定混淆,是本題的主要誘答選項。
- C. 10年:
- 正確。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第25條規定:「物理治療所對於物理治療紀錄、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十年**。」
- D. 永久保存:
- 錯誤。雖然《醫療法》規定「人體試驗」之病歷應永久保存,但一般的物理治療紀錄並不需要永久保存。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為 (C) 10年。
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25條明文規定,物理治療所對於以下三類文件應至少保存十年**:
- 物理治療紀錄
- 醫師開具之診斷
- 醫師開具之書面指示
這項規定比一般《醫療法》規定的7年更長,物理治療師在執業時需特別注意此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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