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心兒物治(1)

使用行為改變技術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兒童的異常行為時,關於給予增強或處罰的策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家長與治療師可以採取不同的處罰標準
B給予正增強物的時機要適當,當與異常行為相對應的正向行為頻率增加時,可逐漸改為間歇增強
C有時候對異常行為可採取忽略態度
D對於認知程度足夠的兒童,可用訂契約方式做行為約束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ADHD)行為改變技術 (Behavior Modification) 原則。這類治療主要基於操作制約 (Operant Conditioning) 理論,透過操控行為後的後果(增強或處罰)來增加正向行為或減少異常行為。核心原則包括:即時性 (Immediacy)一致性 (Consistency) 以及後果的關聯性 (Contingency)

選項分析

  • A. 家長與治療師可以採取不同的處罰標準 (錯誤)

    • 分析:行為治療最關鍵的成功要素之一是跨情境的一致性 (Consistency across settings)。對於 ADHD 兒童,若家長、老師與治療師的標準不一(例如某個行為在治療室被處罰,但在家裡被允許),會導致兒童混淆,無法建立明確的行為因果連結,導致治療失敗。
    • 正確觀念:所有照顧者與專業人員應建立一致的行為規範與賞罰標準,這樣才能有效塑型行為。
  • B. 給予正增強物的時機要適當,當與異常行為相對應的正向行為頻率增加時,可逐漸改為間歇增強 (正確)

    • 分析
      • 初期 (Acquisition Phase):在建立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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