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1)
關於行政倫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有關行政行為的價值體系
B行政裁量時應考量廣義的比例原則,採取的方法所造成的損害必須輕於利益
C又稱公務倫理
D行政中立是指依法執行公務時應以同一標準提供服務,不因個人價值或利益等因素,而改變態度和作法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考點為「行政倫理」(Administrative Ethics)的定義與內涵,以及行政法中核心的「比例原則」(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之區辨。這屬於物理治療師國考中「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或「物理治療倫理學」的範疇。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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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為有關行政行為的價值體系:
- 正確。行政倫理是指行政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所應遵循的道德規範與價值判斷標準,確實是一套關於行政行為的價值體系。
-
B. 行政裁量時應考量廣義的比例原則,採取的方法所造成的損害必須輕於利益:
- 錯誤。
- 理由一(主要錯誤):廣義的比例原則(Broad sense)包含三個子原則,而非僅指利益衡量:
- 適當性原則(Suitability):採取的方法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 必要性原則(Necessity):在多種能達成目的的方法中,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 狹義比例原則(Strict sense)或稱衡量性原則: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 選項中的敘述「採取的方法所造成的損害必須輕於利益」僅是描述**狹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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