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1)

一位物理治療實習生在為一位腦性麻痺小朋友進行坐姿訓練,過程中實習生轉頭和爸媽說話暫時放開手,導致小朋友平衡不穩差點從椅子上跌落,雖然實習生及時抓住小朋友,未讓其跌落造成受傷,但小朋友仍受到驚嚇。這屬於那一種醫療事故?

A偶發事件
B應注意而且已注意的疏失行為
C該注意而未注意的冒失傷害
D輕微的醫療錯誤行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核心觀念為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中的「異常事件/醫療事故分類」(Medical Incident Classification)。 在物理治療行政管理與倫理中,對於醫療照護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狀況,依據是否造成病人傷害及事件的性質,有明確的定義與分類。這有助於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分析與改善。

選項分析

  • A. 偶發事件 (Correct)

    • 在醫療風險管理與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的架構中,「偶發事件」(Incident)通常泛指所有與醫療照護相關、非預期發生的事件。
    • 在許多傳統教科書或特定的翻譯中,「偶發事件」常被用來指代「未造成傷害的異常事件」或「跡近錯失(Near Miss)」的廣義概念
    • 本題情境:實習生疏忽(轉頭說話)導致小孩平衡不穩(事件發生),但實習生及時抓住小朋友,未造成受傷(No Injury)。
    • 由於沒有造成實際的身體傷害,不符合「醫療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中有傷害的定義,也不構成法律上的「過失傷害」(因為無傷害結果)。因此,最合適的分類為「偶發事件」(或稱異常事件、跡近錯失),意指發生了錯誤或意外,但因及時介入或運氣好而未釀成災害。
  • *B. 應注意而且已注意的疏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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