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物治概論(1)

關於衛生計畫評價的步驟,下列程序何者正確?①召開評價計畫研擬會議 ②界定相關群體 ③文獻考查④決定評價方法 ⑤提出書面的評價計畫和評價報告方式 ⑥決定評價是否需要

A① ② ⑥ ④ ⑤ ③
B② ① ⑥ ③ ④ ⑤
C① ⑥ ② ③ ④ ⑤
D② ⑥ ① ④ ③ 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衛生計畫評價(Evaluation of Health Programs)**的標準行政程序與規劃步驟。這屬於公共衛生行政或醫務管理領域的基礎知識。在台灣的公共衛生與物理治療行政相關教材中(如林芸芸教授提出的架構),衛生計畫評價被視為一個系統性的過程,必須依照邏輯順序進行,以確保評價的有效性、可行性與實用性。

選項分析

衛生計畫評價的邏輯順序通常遵循「確認對象→溝通討論→決策評估→資料收集與方法設計→撰寫計畫」的流程:

  1. ② 界定相關群體 (Define relevant stakeholders)
    • 這是所有步驟的第一步。在進行任何計畫評價前,必須先確認「誰」是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包括計畫領導者、執行人員、資助者及目標群體。不知道對象就無法進行後續的討論。
  2. ① 召開評價計畫研擬會議 (Convene a meeting to draft the evaluation plan)
    • 確認群體後,需將這些人召集起來開會。透過會議形式,讓相關人員參與討論,凝聚共識,這是啟動評價的具體行動。
  3. ⑥ 決定評價是否需要 (Determine if evaluation is needed)
    • 在會議中或初步研擬階段,必須先評估評價的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