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神經物治(2)

第11節胸髓損傷男性患者,脊髓損傷分類為 B 級,經訓練後其殘存之肌力皆為正常,但心肺耐力較差,若欲為該個案進行行走訓練,下列何種矯具及步態較適合個案執行安全的行走功能?

A髖膝踝矯具( HKAFO )、兩點式步態( two-point gait )
B膝踝矯具( KAFO )、兩點式步態( two-point gait )
C髖膝踝矯具( HKAFO )、擺盪至枴步態( swing-to gait )
D膝踝矯具( KAFO )、擺盪過枴步態( swing-through gait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脊髓損傷(SCI)患者的行走訓練輔具選用與步態策略。核心考點在於受傷節段與對應的殘存肌力(特別是髖關節控制能力)以及安全性/耐力考量下的步態選擇。

選項分析

  • 基本生理判斷

    • 患者為 T11 脊髓損傷,ASIA B(運動功能完全損傷)。
    • 關鍵肌力:T11 損傷意味著腹肌(T7-T12)部分或大部保留,軀幹控制尚可;但 L2 髂腰肌(Iliopsoas,負責髖屈曲)L3 股四頭肌(Quadriceps,負責膝伸直) 功能完全喪失。
    • 臨床限制:題目強調「心肺耐力較差」且目標為「安全的行走功能」。
  • 選項 A:髖膝踝矯具(HKAFO)、兩點式步態(two-point gait)

    • 錯誤。兩點式步態屬於交替式步態(Reciprocal gait),需要患者能夠主動將一腳向前邁出(即需要髖屈肌 L2 的功能)或透過骨盆上提(Hip hiking,需 QL 肌 L4 以上)代償。T11 患者缺乏主動髖屈曲能力,使用標準 HKAFO(通常鎖定髖關節)無法執行交替動作,除非是特殊的 RGO(交互式步行矯具),但題目僅寫 HKAFO。且兩點式步態對平衡與協調要求較高,不適合初階或耐力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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