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物治概論(2)

臺灣藥物安全監視之範疇,不包含下列那一項目?

A健康食品安全監視
B疫苗副作用監視
C中藥摻加西藥監視
D偶發藥品品質安全副作用事件處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對於**「藥物安全監視」(Pharmacovigilance)「健康食品安全監測」**的制度區分。核心概念在於法律與行政管理上,「藥物」(包含西藥、中藥、疫苗、醫療器材)與「食品」(包含健康食品)是屬於不同的法規體系與通報系統。

選項分析

  • A. 健康食品安全監視(正確答案)

    • 分析:在台灣的法規體系中,「健康食品」受《健康食品管理法》規範,屬於「食品」範疇,而非《藥事法》定義的「藥物」。
    • 制度區分:針對健康食品,衛福部設有獨立的**「全國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這與針對藥品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是分開運作的。
    • 結論:因此,嚴格定義下的「藥物」安全監視範疇,不包含「健康食品」。
  • B. 疫苗副作用監視

    • 分析:疫苗在法規上屬於生物藥品,是《藥事法》定義的藥物。
    • 制度:疫苗的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s Following Immunization, AEFI)是藥物安全監視系統(尤其是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最重要的監測項目之一。
  • C. 中藥摻加西藥監視 *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