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物治技術(2)
關於脊椎牽引使用之牽引力大小設定,下列何者錯誤?
A第一次使用頸椎牽引之牽引力,應設定約患者體重之 7%
B第一次使用腰椎牽引之牽引力,應設定約患者體重之 25%
C使用腰椎牽引欲拉開腰椎之小面關節,應設定至少約患者體重之 50%
D使用頸椎牽引之牽引力,設定最大不應超過 30kg ( 66lb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脊椎牽引 (Spinal Traction) 的參數設定,特別是牽引力量 (Force) 的大小。這是物理因子治療學 (Physical Agents) 中非常核心的考點。考生必須熟記頸椎與腰椎牽引的「起始重量」與「達到關節分離 (Joint Distraction) 所需重量」的黃金準則,通常參考權威教科書如 Cameron's Physical Agents in Rehabilitation。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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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一次使用頸椎牽引之牽引力,應設定約患者體重之 7% (正確)
- 根據 Cameron 教科書,頸椎牽引若要達到椎體分離 (Joint distraction) 或治療神經根壓迫,通常建議力量約為 體重的 7% (或約 9-13 kg / 20-30 lbs)。
- 雖然針對第一次治療或急性期,教科書建議從更保守的 3-4 kg (7-9 lbs) 開始,但對於一般成人 (約 60 kg) 而言,7% 體重約為 4.2 kg,這與 3-4 kg 的起始範圍相當吻合。因此,設定約 7% 作為初次或治療目標值在國考觀念中是被接受的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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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第一次使用腰椎牽引之牽引力,應設定約患者體重之 25% (正確)
- 腰椎牽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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