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心兒物治(1)

關於長短腳兒童的問題與處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兩腳長短超過 2到 2.5 公分以上,才考慮手術治療
B骨頭的成熟度是選擇治療方法的重要因素
C腳縮短手術及治療比腳拉長手術及治療更容易讓肌力下降
D腳拉長手術後復健過程可長達一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兒童長短腳(Leg Length Discrepancy, LLD)**的臨床決策與處置原則。物理治療師需了解長短腳的嚴重程度分級、不同嚴重程度對應的治療策略(保守 vs. 手術)、手術方式的選擇(生長板抑制 vs. 肢體延長/縮短)及其對軟組織(肌肉、神經)的影響與術後復健進程。

選項分析

  • 選項 A:兩腳長短超過 2 到 2.5 公分以上,才考慮手術治療

    • 分析:這是正確的敘述。
    • 理由:臨床上對於長短腳的處置指引通常如下:
      • < 2 公分:通常視為輕微,大多無須治療或僅需使用**鞋墊(Shoe lift)**進行保守治療。
      • 2 ~ 5 公分:會造成明顯步態異常與生物力學代償,考慮手術治療。若骨骼未成熟,首選生長板抑制術(Epiphysiodesis);若骨骼已成熟,可考慮肢體縮短術(Shortening)。
      • > 5 公分:通常需要進行肢體延長手術(Leg Lengthening)
    • 因此,2~2.5 公分確實是臨床上從保守轉向手術治療的常見分界點。
  • 選項 B:骨頭的成熟度是選擇治療方法的重要因素

    •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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