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醫檢)檢驗(1)
進行尿品管液分析時,不需記錄下列何者?
A檢驗室溫度
B品管液出廠批號
C品管液有效日期
D結果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臨床鏡檢學 (Clinical Microscopy) 中尿液分析的品質管制 (Quality Control, QC) 以及實驗室認證規範 (如 ISO 15189, TAF, CLSI GP16) 對於品管記錄 (Documentation) 的基本要求。
核心觀念在於區分「針對該次檢驗運行的必要記錄」與「實驗室環境的常規監控記錄」。品管記錄的目的是為了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確保當次的檢驗結果是在試劑有效、儀器正常且操作正確的情況下產生的。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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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檢驗室溫度 (正確答案)
- 分析:雖然實驗室必須監控環境溫度 (Room Temperature) 以確保儀器和試劑在原廠規範的環境下運作,但這通常是記錄在實驗室的「每日環境溫度記錄表」中(通常每日記錄 1-2 次),而不是每次進行「尿液品管液測試」時都必須在品管記錄表上重複抄寫當下的室溫。
- 理由:尿液試紙與儀器通常在一般室溫 (約 20-26°C) 下操作即可,不像某些酵素動力學實驗對當下反應溫度極度敏感,因此「單次品管分析記錄」中,室溫非必要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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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品管液出廠批號 (Lot number)
- 分析: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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