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穩定心搏過緩 Bradycardia 病患的急救過程中,在等待 Transcutaneous pacing(TCP)放置的期間,可以考慮給予阿托平 Atropine 靜脈注射。關於此藥物的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 ACLS 2025 指引中不穩定心搏過緩(Symptomatic Bradycardia)患者的 Atropine 用藥原則。Atropine 是迷走神經阻斷劑,用於治療由迷走神經過度活躍導致的心搏過緩,在等待 Transcutaneous Pacing(TCP,經皮臨時起搏)期間作為過渡治療。
選項分析
A. 只能給予一次,不得重覆給予 ✗
- 過於絕對。ACLS 指引允許重覆給藥,以達到治療目標或最高安全劑量。
B. 得重覆給與,次數不限,兩次給藥時間應相距 3 至 5 分鐘 ✗
- 前半句正確(可重覆給與),但「次數不限」不當。ACLS 2025 指引明確規定最高總劑量為 3 mg,因此次數為「有限」(最多 3 次 1 mg 給藥)。
C. 應連續給藥六次,每次 0.5 mg,總劑量 3 mg ✗
- 首次給藥絕不能用 0.5 mg,因為 <0.5 mg 的 Atropine 會導致「矛盾性心搏過緩」(Paradoxical Bradycardia),即進一步減慢心率。標準首次給藥必須 ≥0.5 mg。
D. 得重覆給與,每次 1 mg,最高劑量 3 mg ✓
- 完全符合 ACLS 2025 指引:
- 首次給藥:1 mg IV/IO bolus
- 重覆給藥:每 3-5 分鐘 1 mg
- 最高總劑量:3 mg(即最多 3 次給藥)
答案解析
根據 ACLS 2025 指引(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不穩定心搏過緩的 Atropine 給藥方案為:
初始劑量:1 mg IV/IO bolus
重覆給藥:如果患者仍有症狀且心率未改善,可每 3-5 分鐘重覆給予 1 mg Atropine
最高總劑量:3 mg(通常表示最多 3 次給藥機會)
重要安全提示:
- <0.5 mg 的 Atropine 會引起矛盾性心搏過緩,不應使用
- 0.5-0.6 mg 劑量亦應避免
- 標準劑量必須 ≥1 mg
臨床情境:當患者在等待 TCP 放置期間症狀嚴重時,Atropine 為過渡性藥物治療。若 Atropine 無效或患者因血流灌注不足而無法等待,應立即進行 TCP 或考慮血管升壓劑(Dopamine 或 Epinephrine)。
核心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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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ropine 機制:M 型膽鹼受體阻斷劑,解除迷走神經對 SA 節和 AV 節的抑制作用,增加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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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迷走神經過度活躍導致的心搏過緩(如藥物誘發、缺血性心肌梗塞所致的結性心搏過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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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情況:Mobitz II 二度房室傳導阻滯、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尤其是寬複合波)— 此時應直接進行 T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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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藥時程:3-5 分鐘間隔允許評估療效並避免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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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劑量限制:總劑量 3 mg 是國際安全共識,防止 Atropine 毒性(如視物模糊、尿滯留、神志改變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