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中班出遊發生車禍,一名小朋友到院時有休克現象,經評估呼吸道及呼吸換氣沒有異常,血壓 100/76、心跳 130、呼吸 24,腹部反彈痛,懷疑有腹內出血,如何輸液較恰當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小兒外傷出血性休克的液體治療遵循 ATLS 指南,初期採用晶質液體分段給予的原則。對於體重小於 40 公斤的小兒患者,首次給予 20 mL/kg 等張晶質液體(如生理食鹽水或乳酸林格氏液)作為初始水合補充,若無充分反應則可再給一次同量,之後再視病情轉換血液製品。
選項分析
(A) 一次給 2000ml 等張晶質溶液,之後再評估後續的量。 此選項忽視了小兒患者年齡較幼小(中班約 4-5 歲)、體重約 16-18 kg,一次給予 2000ml 等張液體將遠遠超過 20 mL/kg × 體重的建議量(約 320-360ml),造成過度液體灌注,增加器官功能不全及死亡風險。
(B) 每公斤給予 20ml 等張晶質溶液若有必要可再給一次。 此選項完全符合 ATLS 對小兒出血性休克的液體復甦建議,首次 20 mL/kg,若患者反應不足可給予第二次 20 mL/kg,然後根據臨床反應決定是否轉換血液製品(10 mL/kg)。這是目前實證醫學支持的最佳做法。
(C) 小孩忍受休克力差,應直接給予輸血治療。 此選項誤解了小兒對休克的耐受性。兒童具有強大的代償機制,能夠在低血容量狀態下維持相對正常的血壓,但代償耗盡後會迅速惡化;因此液體復甦應優先於直接輸血,除非患者對晶質液體無反應。
(D) 先輸膠質溶液 20ml/kg 以保持血管內容積量,效果比較好。 此選項建議使用膠質液體(colloid),但現代 ATLS 指南推薦晶質液體(crystalloid)作為創傷患者的首選復甦液體。膠質液體的成本更高、效果並未優於晶質液體,且在大規模研究中並未顯示優勢。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是 (B)。根據 ATLS 指南,小兒出血性休克的液體復甦應採分段策略:首先給予 20 mL/kg 的等張晶質液體,評估患者反應(快速反應者、短暫反應者或無反應者)。若屬短暫反應或無反應,可再給一次 20 mL/kg,然後轉換至血液製品(每次 10 mL/kg)。過度的晶質液體灌注會增加併發症風險,直接輸血或膠質液體不符合現代外傷復甦原則。
核心知識點
- 小兒出血性休克液體復甦的 ATLS 標準劑量為初次 20 mL/kg 晶質液體,必要時可再給一次,然後評估反應決定是否輸血。
- 小兒患者代償機制強大,低血壓是休克的晚期表現,因此臨床評估和液體補充應及時進行。
- 晶質液體(0.9% 生理食鹽水或乳酸林格氏液)是創傷初期復甦的首選,膠質液體和直接輸血不是初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