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醫物幅安(2)

某醫院使用4部分別於109年1月15日、109年2月10日、109年3月15日及109年4月10日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之X光機,該院委託合格業者依法定期實施輻射安全測試,業者報價為每部X光機測試(1小時內可完成)費用為3000元,每次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為5000元,每次工作以6小時為限。該院可於下列那段期間,以最少費用委託業者實施前述4部X光機之測試?

A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B114年2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
C114年5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
D114年8月1日至114年9月31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的輻射安全測試頻率與法規期限規定,並結合醫院實務上的成本控管(排程最佳化)。考生須熟悉現行法規對於「登記備查」級別 X 光機之檢測期程寬限規定,方能精算各機台法定測試時間的交集月份。

新政策/法規改變:

此題高度依賴民國 110 年(西元 2021 年)的輻防法規修正:

  • 修法前:依據舊版《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 25 條,輻射安全測試的期限為「同意登記日之相當日前後一個月內」。若依舊法,四部機器的測試期限極短且無完全重疊之交集,醫院勢必得多趟付費。
  • 修法後(現行規定):110 年 5 月 14 日修正發布第 25 條,將期限放寬為「同意登記月份之前後三個月內」。此改動不僅將計算基準由「日」放寬為「月」,前後區間也擴展為各 3 個月(即包含該目標月份本身,共計 7 個月),大幅增加設施經營者合併辦理測試的彈性。

答案解析

1. 確認單趟工作時間與成本效益 依據題意,業者單趟往返交通費高達 5,000 元,單次出勤工作上限為 6 小時。測試一部 X 光機需 1 小時,四部共需 4 小時,4 小時小於 6 小時限制。因此,若能找到一段「四部機器皆處於法定測試期間」的日子,安排業者「跑一趟」同時測完四部,即可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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