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護理精社護理(1)
陳女士中風後,可使用助行器在家中行走,但上下樓梯與洗澡需要有人部分協助。根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其符合申請下列那些補助?①居家復能 ②居家服務 ③交通接送 ④居家護理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長照2.0服務項目與收案標準
本題考查考生是否能依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判斷個案功能狀態與各項長照服務(照顧服務 vs. 專業服務)的適用條件,並區分「居家復能、居家服務、交通接送、居家護理」四種補助的差異與收案門檻。
1. 個案功能狀態判讀
• 中風後可用助行器自行在家行走 → 基本移動能力可自行完成。
• 上下樓梯、洗澡需部分協助 → ADL 僅部分項目需要人力協助,屬「輕度失能 / 功能受限」。
• 無留置管路、傷口或複雜醫護需求 → 不具備居家護理條件。
2. 各服務收案與內容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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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復能(Home-Based Rehabilitation)
• 歸屬「專業服務」。
• 收案對象:生活功能受限,需要物理治療 / 職能治療以恢復或維持功能者。
• 本案 ADL 雖多可獨立,但上下樓梯、洗澡明顯受限,復健介入可提升功能,自屬適用。 -
居家服務(Home Care Service,由照顧服務員提供)
• 收案門檻:日常生活活動至少 2 項以上無法獨立完成或需他人協助,屬中度以上失能。
• 本案僅 1–2 項(上下樓梯、洗澡)需部分協助,其餘可自理,尚未達補助門檻,通常評定為「輕度失能」,照管中心多先連結其他資源(復能、環境改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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