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醫物幅安(2)
根據NCRP-147建議,若滲漏輻射屏蔽厚度略低於主屏蔽所需厚度,總屏蔽厚度應為何?
A主屏蔽厚度
B滲漏輻射屏蔽厚度
C2倍的滲漏輻射屏蔽厚度
D主屏蔽厚度加一半值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醫學游離輻射防護中,結構屏蔽設計的核心準則。根據美國國家輻射防護與測量委員會(NCRP)第 147 號報告(NCRP Report No. 147)的建議,在設計 X 光室的輻射屏蔽時,必須考量三種主要的輻射來源:主射束(Primary radiation)、散射輻射(Scattered radiation)與滲漏輻射(Leakage radiation)。
當同一面牆壁或屏蔽體需要同時阻擋兩種以上的輻射時(例如:主射束與滲漏輻射),會分別計算阻擋各別輻射達到法規安全劑量所需的屏蔽厚度。為了簡化複雜的加總計算,NCRP 提出了**「雙射源法則」(Two-source rule 或 Add-one-HVL approximation)**:
- 若兩種輻射所需屏蔽厚度相差 大於 1 個什值層(1 TVL,約 3.3 個 HVL),代表較厚的屏蔽已足以將較弱的輻射衰減至極低,故總屏蔽厚度直接取較厚者。
- 若兩種輻射所需屏蔽厚度相差 小於 1 個什值層(略為接近),代表兩者穿透後的劑量貢獻在同一個數量級(即兩者疊加會造成劑量超標),此時必須在較厚的屏蔽基礎上,額外**加上 1 個半值層(1 HVL)**的厚度,以確保總穿透劑量仍符合防護標準。
選項分析
- (A) 主屏蔽厚度: 錯誤。只有當滲漏輻射所需屏蔽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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