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護理基本護理(2)
有關給藥後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親自給藥親自記錄,不可在給藥前記錄 ②若病人拒服藥物,應記錄之,待醫師查房再報告 ③p.r.n.藥物給予後,待觀察病人反應後再完成給藥記錄 ④給藥後,若病人出現不適,應立即停藥並觀察生命徵象
A(A) 12
B(B) 34
C(C) 14
D(D) 23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給藥後護理師之正確紀錄與處置原則
考題聚焦在「給藥安全」中的最後兩個步驟——紀錄(recording)與評值(evaluating)。護理師在完成藥物給予後,須立即且正確地書寫紀錄,並於病人出現任何不適時即刻採取安全處置,才能保障病人及護理人員雙方權益。
選項分析
1️⃣ 親自給藥親自記錄,不可在給藥前記錄
• 紀錄必須「事後立即」完成,嚴禁「事前先寫」。
• 目的:避免重覆給藥、漏給藥或醫療法律爭議。
➜ 正確
2️⃣ 若病人拒服藥物,應記錄之,待醫師查房再報告
• 拒藥屬異常事件,除完整紀錄外,應「立即」通知醫師,以便及時評估是否需更改治療計畫。
➜ 錯誤(延遲通報)
3️⃣ p.r.n. 藥物給予後,待觀察病人反應後再完成給藥紀錄
• p.r.n. 藥物同樣須於給藥「當下」先記錄時間、劑量與途徑;觀察到效果後再於評值欄補述療效。
➜ 錯誤(延遲紀錄)
4️⃣ 給藥後,若病人出現不適,應立即停藥並觀察生命徵象
• 不適可能為過敏或藥物不良反應,護理師應立即停止藥物、評估生命徵象,並依單位流程啟動緊急處置及通報。
➜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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