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放射治療(2)
依現行法規規定,在近接治療品質保證中,當供應商與使用者各自校正射源強度的差異超過多少時,為確保射源強度的正確性,應再重新測量?
A±5%
B±1%
C±0.5%
D±0.1%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的是「近接治療(Brachytherapy)」中射源強度(Source strength)的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 QA)規範。在臨床放射治療中,近接治療的劑量計算完全仰賴於射源強度的準確性。為了確保病人接受到正確的處方劑量,當醫療院所購入新的放射性射源(例如高劑量率的 Ir-192)時,必須由醫學物理師或相關品保人員使用校正過的儀器(如井型游離腔)進行獨立驗證,並將「使用者測量值」與「供應商(原廠)提供的射源強度證明」進行比對。
選項分析
- (A) ±5%:正確。根據國際醫學物理學會(AAPM)的 TG-40、TG-56 指引,以及我國現行《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的規定,使用者獨立校正的射源強度與供應商提供的數值差異,其容許誤差為 ±5%。若差異超過此標準,必須重新測量或與原廠聯繫以釐清原因,確認無誤後才能將射源用於臨床治療。
- (B) ±1%:錯誤。±1% 的標準過於嚴苛。考量到井型游離腔的測量不確定度、射源定位的微小偏差以及背景輻射等因素,實務上難以將絕對劑量校正的誤差控制在 ±1% 以內。法規曾針對此不合理之處進行修正,確立為 ±5%。
- (C) ±0.5%:錯誤。此容許誤差更不符合近接治療射源活度測量的物理極限及臨床現況。
- (D) ±0.1%:錯誤。此數值極小,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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