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核醫診療(2)
哺乳中的母親在下列何種情形時,應被告知完全停止授乳?
A接受任一種核醫藥物
B接受4 mCi ⁶⁷Ga-citrate注射
C接受37 MBq ⁹⁹ᵐTc-MAA注射
D服用370 MBq ¹³¹I-NaI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核醫學檢查或治療中使用的放射性藥物,部分會透過乳腺分泌至母乳中。為了避免哺乳嬰兒受到不必要的輻射暴露,臨床上會根據放射性同位素的物理半衰期、輻射種類(如 、 或 射線)以及在母乳中的分泌比例,來決定母親需要「暫停授乳」多久,或是必須「完全停止授乳」。其中,碘-131 () 會大量分泌至母乳中,且嬰兒的甲狀腺對碘的吸收率極高,攝入後會對嬰兒甲狀腺造成不可逆的輻射傷害,因此有著最嚴格的限制。
選項分析
- A. 接受任一種核醫藥物:錯誤。多數核醫診斷藥物(例如大部分的 標記藥物或 )由於物理半衰期短,且在母乳中的分泌量低,通常僅需短暫「暫停授乳」(例如 12 到 24 小時),將期間擠出的乳汁丟棄後即可恢復哺乳,並不需要「完全停止」。
- B. 接受 4 mCi 注射:錯誤。鎵-67 () 的物理半衰期約為 78 小時(3.26 天),雖然較長,但根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 (ICRP 128) 指引,通常僅建議「暫停授乳」約 3 至 4 週,待母乳中放射性活度衰減至安全背景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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