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醫物幅安(1)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醫院執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作業,下列敘述那些正確?①更換透視型X光機(公稱電壓為125 kV)管球後,其測試報告自行留存 ②更換醫用直線加速器(粒子能量為15 MeV)加速管後十五日內檢附測試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 ③更換鈷六十校正射源(活度為0.5兆貝克)後十五日內檢附擦拭報告及相關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
A僅①②
B僅②③
C僅①③
D①②③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此題測驗考生對於《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中有關輻射設備或放射性物質進行「更換重要零件(如X光管球、加速管、射源)」時的法定行政程序。解題關鍵在於判斷設備屬於「應申請使用許可證」還是「應申請登記備查」的類別,以及更換後將測試或擦拭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的「法定天數期限」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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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 17 條,判斷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申請「許可證」或「登記備查」的標準為:
- 登記備查:公稱電壓為十五萬伏特(150 kV)或粒子能量為十五萬電子伏特(150 keV)以下者。
- 使用許可證:高於上述標準(大於 150 kV 或 150 keV)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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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該法規第 34 條規定:
- 設施經營者更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X光管或加速管時:
- 領有使用許可證者:於更換後 15日內 檢附測試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
- 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者:其測試報告 自行留存。
- 設施經營者拆除更換放射性物質(射源)時:
- 無論為許可證或同意登記之類別,皆應於更換前送審,並於更換後 30日內 檢附擦拭報告及新裝放射性物質原始證明文件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 設施經營者更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X光管或加速管時:
**① 更換透視型X光機(公稱電壓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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