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放射治療(1)

根據美國近接放射治療學會建議的cervical cancer LDR intracavitary brachytherapy使用在IA期別患者,在不需要遠隔治療情況下,A點之處方劑量應達到多少Gy?

A30~40
B50~60
C75~80
D85~9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的是早期子宮頸癌(Cervical Cancer)的放射治療劑量指引,特別是針對美國近接放射治療學會(American Brachytherapy Society, ABS)對於使用低劑量率(Low-Dose-Rate, LDR)近接放射治療的建議。

在子宮頸癌的放射治療中,治療策略會根據期別有所不同:

  1. 原位癌(CIS)與微浸潤期(Stage IA):此期別的腫瘤極少發生骨盆腔淋巴結轉移,因此若患者因內科疾病不適合手術,可「單獨」使用腔內近接放射治療(Brachytherapy alone)作為根治性治療,而「不需要」加上遠隔放射治療(External Beam Radiotherapy, EBRT)。
  2. 較晚期(Stage IB 及以上):因為有較高的淋巴結轉移風險與局部腫瘤體積較大,必須採用「遠隔放射治療(涵蓋骨盆腔淋巴結)」加上「近接放射治療(針對子宮頸原發腫瘤提升劑量)」的合併治療。

在曼徹斯特系統(Manchester System)中,近接治療的處方劑量通常定義在 A點(Point A),即外子宮頸口上方 2 公分、子宮腔射源管(Tandem)中軸向外側 2 公分處。

選項分析

  • (A) 30~40 Gy:錯誤。這個劑量範圍通常是合併遠隔放射治療時,近接治療「額外給予(Bo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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