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物幅安(2)

動物組織或屍體每公克含3H或14C之活度少於多少活度者,其廢棄不適用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

A1.85×1011貝克
B3.7×1010貝克
C1.85×103貝克
D3.7×105貝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放射性廢棄物處理之相關法規限制,特別是針對生物性廢棄物(如動物組織或屍體)含有特定低毒性、純貝他(β\beta)衰變核種(如氚 3H^3H、碳十四 14C^{14}C)時的豁免管制標準。依據我國主管機關頒布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針對極低活度的特定廢棄物,為兼顧安全與實務操作上的合理性,訂有豁免適用的活度下限。

選項分析

  • (A) 1.85×1011^{11} 貝克:不正確。這是我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4條中,關於「每年排入污水下水道之『氚(3H^3H)』之總活度」的上限規定,並非動物屍體每公克的活度豁免限值。
  • (B) 3.7×1010^{10} 貝克:不正確。這是規定中「每年排入污水下水道之『碳十四(14C^{14}C)』之總活度」或是「其他放射性物質之活度總和」的年度排放上限規定。
  • (C) 1.85×103^3 貝克:正確。根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0條明確規定:「動物組織或屍體每公克含氚或碳十四之活度少於 1.85×1031.85 \times 10^3 貝克者,其廢棄不適用本標準之規定。」 意即低於此活度即可視為一般生物性廢棄物處理,豁免游離輻射法規之管制。
  • (D) 3.7×105^5 貝克:不正確。此為無關之干擾選項,法規中並無針對 3H^3H14C^{14}C 廢棄的此一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