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放射治療(1)
有關臨床使用的質子與碳粒子治療射束的能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質子能量範圍約為 50~100 MeV
B質子能量範圍約為 15~35 MeV/u
C碳粒子能量範圍約為 140~450 MeV
D碳粒子能量範圍約為 140~450 MeV/u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放射線治療中「質子治療(Proton therapy)」與「重粒子/碳粒子治療(Carbon ion therapy)」的物理特性與臨床使用的能量範圍。 粒子射束在穿透物質時,會在特定深度釋放最大能量,形成所謂的「布拉格峰(Bragg Peak)」。布拉格峰的深度取決於粒子的初始能量:能量越高,穿透深度越深。為了能治療人體不同深度的腫瘤(可達 30 公分以上),加速器必須提供足夠且適當的能量範圍。此外,了解不同粒子的能量標示單位(MeV 還是 MeV/u)也是醫事放射師必備的基礎知識。
選項分析
- (A) 質子能量範圍約為 50~100 MeV:錯誤。質子若只有 50~100 MeV 的能量,其在人體組織中的穿透深度大約僅有 2~7.7 公分左右,這只能應用於非常淺層的部位(例如眼部腫瘤)。為了能夠涵蓋所有深度的腫瘤,常規臨床質子治療的能量範圍通常介於 70~250 MeV 之間,250 MeV 的質子射程才可達約 38 公分。
- (B) 質子能量範圍約為 15~35 MeV/u:錯誤。首先,質子本身就是單一核子(氫原子核),因此通常直接以 MeV 作為單位,不需要特別除以質量數(u)。再者,15~35 MeV 的能量射程甚至不到 1 公分,無法應用於常規的臨床深部腫瘤治療。
- **(C) 碳粒子能量範圍約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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