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放射治療(1)

依據我國現行「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規定,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應載明的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A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
B操作程序書
C每年掃描病人數量
D人員訓練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醫事放射師對於《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法規的熟悉度。醫療機構使用特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必須依規定擬訂「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Quality Assurance Program),以確保儀器性能穩定並保障受檢者與工作人員的輻射安全。考生必須熟記該計畫所應涵蓋的法定項目。

選項分析

依據現行《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第三條規定,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必須載明特定的九個事項。

  • (A) 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為法規明定之第一款應載明事項。計畫中必須確立品保組織架構與人員權責。
  • (B) 操作程序書:為法規明定之第二款應載明事項。確保工作人員執行各項放射儀器操作與品保校驗時有標準作業流程可依循。
  • (C) 每年掃描病人數量非法規要求項目。醫療曝露品保計畫的核心在於「儀器設備的物理校驗與性能確保」、「人員的教育訓練」以及「品保組織的運作」,並不要求在計畫書中載明每年的病人服務量。
  • (D) 人員訓練:為法規明定之第七款應載明事項。確保參與醫療曝露與品保作業的人員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

答案解析

《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第三條明確列出「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應載明的九大事項:

  1. 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
  2. 操作程序書
  3. 應實施之校驗項目
  4. 校驗項目之實施頻次及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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