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醫物幅安(1)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核種是指原子之種類,由下列那些區分:①核內中子數 ②核內質子數 ③核之能態 ④電子軌域

A① ② ③ ④
B僅①②③
C僅①②④
D僅③④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台灣《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核種」(Nuclide)之法定及物理定義的理解。在輻射物理與輻射防護領域中,精確定義一個放射性或穩定性原子種類是極為基礎且重要的觀念。

選項分析

根據台灣法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2 條之用詞定義:「核種:指原子之種類,由核內之中子數、質子數及核之能態區分之。」

  • ① 核內中子數:正確。中子數的不同可以用來區分「同位素」(Isotopes),例如碳-12 與碳-14 互為同位素,其質子數相同但中子數不同,屬於不同的核種。
  • ② 核內質子數:正確。質子數(原子序)決定了該原子屬於哪一種化學元素。例如質子數為 6 是碳,質子數為 7 是氮,這是區分不同核種的最基本條件。
  • ③ 核之能態:正確。當兩個原子核具有完全相同的質子數與中子數,但處於不同的核能階狀態時,稱為「同質異能素」(Isomers)。例如核醫學常用的鎝-99m (Tc-99m) 與鎝-99 (Tc-99),兩者即是藉由核能態來區分為不同的核種。
  • ④ 電子軌域:錯誤。電子軌域屬於原子核外的結構,主要決定原子的化學性質以及其游離狀態(形成離子與否),並不會影響或改變原子核的本質,因此不作為區分「核種」的條件。

綜合以上,區分核種的條件僅包含 ①核內中子數、②核內質子數、③核之能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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