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放射治療(1)

依現行法規規定,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多少毫西弗?

A1
B10
C50
D10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於我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輻射劑量限度」法規的熟悉度。在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中,為了保護不同族群免受輻射危害,針對「輻射工作人員」、「一般人」以及「接受訓練之青少年(16-18歲)」等皆訂定了明確的劑量限度。這是醫事放射師國考在「輻射防護」相關科目中最基礎且必考的核心觀念。

選項分析

  • (A) 1 毫西弗:正確。根據現行《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1條規定,一般人之劑量限度,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 毫西弗。
  • (B) 10 毫西弗:錯誤。此數值並非法規中針對一般人或工作人員的常態劑量限度。
  • (C) 50 毫西弗:錯誤。根據第7條,50 毫西弗為「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中,「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上限。
  • (D) 100 毫西弗:錯誤。根據第7條,100 毫西弗為「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中,「每連續五年週期」之累積有效劑量上限。

答案解析

我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主要參考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建議所制定,其中將曝露對象分為輻射工作人員與一般大眾。 依據法規第11條明文規定,「一般人」之劑量限度如下:

  1. 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 毫西弗(mSv)
  2. 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 15 毫西弗。
  3. 皮膚之等價劑量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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