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放射治療(2)
遠隔治療相關之輻射防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治療室屏蔽有任何變更時,必須進行使用執照修正( license amendments )
B同一遠隔治療機重新置放新的位置時,可沿用舊執照,無須提出使用執照修正( license amendments )
C遠隔治療機在原本治療室變更位置時,並不需要提出使用執照修正( license amendments )
D遠隔治療機進行位置搬遷時,無須進行全程校驗( full calibration )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探討的是「遠隔治療機」(Teletherapy units,例如鈷六十治療機)的輻射防護與法規管理原則。遠隔治療機具備高活度的密封放射性射源,因此對其設備的安裝、治療室防護設計、位置異動以及定期的劑量校驗,在國際法規(如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 NRC 10 CFR Part 35)及台灣相關輻射防護法規(如《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中皆有極嚴格的規範。任何可能影響周遭環境劑量分布的變動,都必須重新經過主管機關(如台灣的核安會)審查與核准;而任何可能影響射束輸出的異動,皆必須重新進行完整的劑量驗證。
選項分析
- (A) 當治療室屏蔽有任何變更時,必須進行使用執照修正(license amendments):正確。治療室的屏蔽(Shielding)設計是決定非管制區與工作人員輻射暴露劑量的關鍵。當屏蔽發生任何變更時,原先的安全評估(Shielding calculation)將不再適用,因此依規定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使用執照的修正,確保變更後的輻射防護仍符合法規限值。
- (B) 同一遠隔治療機重新置放新的位置時,可沿用舊執照,無須提出使用執照修正(license amendments):錯誤。若將遠隔治療機搬遷至新房間或新地點,其周遭環境、牆壁厚度及相鄰空間的用途均已改變,輻射防護條
...(解析預覽)...

升級 VIP 解鎖圖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