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醫物幅安(1)

下列何者非屬游離輻射防護法所規定之醫療曝露品質保證專業人員之職責?

A推動執行品質保證計畫
B執行品質保證計畫所規定之校驗
C記錄校驗結果
D參加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會議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游離輻射防護法規中關於「醫療曝露品質保證專業人員」法定職責的認識。根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17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規範了品質保證專業人員(品保專業人員)與品質保證組織的設置要求及其相應的職責與運作模式。

選項分析

  • A. 推動執行品質保證計畫:正確。根據《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與專業人員設置及委託相關機構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品保專業人員的職責包含「推動執行品質保證計畫」,確保醫療機構能落實品質保證作業。
  • B. 執行品質保證計畫所規定之校驗:正確。同法規第4條第2款明定,品保專業人員須「執行品質保證計畫所規定之校驗」,這包含了日常、月度、年度等各項儀器之品保校驗。
  • C. 記錄校驗結果:正確。同法規第4條第3款指出,品保專業人員的職責包括「記錄校驗結果」,並依規定這些紀錄需要妥善保存以供查核。
  • D. 參加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會議:錯誤。法規中明定的是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應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檢討品質保證計畫執行情形」(第8條)。「輻射防護管理組織」與「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在法規定義與功能上是不同的兩套體系(雖然臨床實務上成員可能重疊)。且法規中第4條表列之品保專業人員職責中,並沒有「參加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會議」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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